户籍业务 — 迁入

租房落户

一、申办材料

1.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2.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的声明材料。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过→核发户口准迁证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未通过→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