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 — 迁入

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落户

一、申办材料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有随迁人员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2)录取通知书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3)落户地址手续:
①落户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合法所有权房屋、合法使用权政府保障性住房为父母、子女所有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房主《同意落户意见书》。
②落户学生集体户的,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手续,其随迁人员,落户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二、办理流程

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