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录用或调入本市的人员落户
一、申办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
2.市级组织部门《公务员调(转)任审批(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转)任审批(备案)表》。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落户地址: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
位印章的复印件);落户社区集体户的,单位注册地所在地派出所核验办理。
(二)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材料
1.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2.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通过→核发户口准迁证
申请人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未通过→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