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 — 迁入

集体户落户

一、申办材料

(一)社区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单位录(聘)用或调转手续。
(二)大学生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学生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三)单位集体户落户
  1. 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二、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

  • 暂无下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