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民族变更更正

一、申办材料

1.申请人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可容缺受理)、《居民身份证》(可容缺受理)(收缴)。
2.民族登记错误需更正的,提供证实准确民族成份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民族随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变更的,提供市级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

二、办理流程

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核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容缺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补齐)。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