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出生日期更正

一、申办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可容缺受理)、《居民身份证》(可容缺受理)。
2.申请人提供证明本人实际出生日期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及加盖出生落户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副页复印件)。
3.干部身份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并由所在地市级或中央单位驻地市级机关以上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总相关人员信息后,以公函形式统一提供给干部户口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

二、办理流程

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核,市局审批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容缺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补齐)。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