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 — 迁出

迁往市外户口

一、申办材料

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迁往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特别提示:申办的证件材料必须当场提供原件,需要本人保留原件的证件材料,必须在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的复印件(A4纸)。

二、办理流程

由迁移人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申请手续真实、齐全,派出所当场办理完结。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河口沿海派出所:0411—84791859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河口沿海派出所:甘井子区黄浦路548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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