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 — 迁入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登记

一、申办材料

1.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2.居民户口簿(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或原户口注销地同一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在现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的)。
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办理流程

由刑满释放人员落户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凌水派出所:0411-84671510
七贤岭派出所:0411-84978110
龙王塘派出所:0411-86294087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0411-86295377
高家派出所:0411-84671086

七、办公地点

凌水派出所:甘井子区凌南路58号
七贤岭派出所:甘井子区任贤街18号
龙王塘派出所:旅顺口区旅顺南路中段391号
龙王塘沿海派出所:龙王塘公安派出所西行400米
高家派出所:甘井子区软件园路31号

八、表格下载

  • 暂无下载内容...